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吗?

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吗?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但是必须符合我们国家取保候审的条件,拘留所签到时间到是不可以出来的,只有在期满释放或者取保的情况下才可以出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保释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则可以保释,那么在拘留时有应该做些什么呢,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二、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行政法规定的行政拘留以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应当注意将三者加以区别。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一些程序性的问题,必须要严格的进行遵守,比如说拘留所当中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同时保证当事人必须随传随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务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劳务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劳务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犯罪嫌疑人诈骗财产在二万元以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关于违约金抵物业管理费承诺书是合法的吗?
      关于违约金抵物业管理费承诺书是合法的吗?《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到期,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


·合同法关于卖方附随义务的约定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卖方附随义务的约定内容有哪些?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


·如果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最合理?
      现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房产往往是一个家庭最值钱而且是增值幅度最大的财产。当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婚姻时,如何分割房产,成为了一个很大......


·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吗?
      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吗?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的,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


·新入职扣押半个月工资,单位是否违规?
      新员工入职后,会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其中规定了工资标准及发放形式。按照规定,工资不能隔月发放,现在不少单位对新入职的员工,都采取扣押半个月工......


·用网红照片当头像侵犯肖像权吗?
      当今社会随着网络的发达,很多人实现了通过网络传播提升知名度从而进行营利,从而导致网络变得复杂,有的人会使用欺骗的手段来获取非法利益,那么,用......


·关于审理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诈骗行为无处不在,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通常情况下老年人被骗的可能性比较高,但是年轻人也有可能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被骗,尤其是信用......


·二十年前的经济案能立案吗
      二十年前的刑事案件如果没立案已经超过了追溯时效,如果已经立案逃避侦查的不受追溯时效限制。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商标法中有关侵权赔偿的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商标法中有关侵权赔偿的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


·绑架罪和故意杀人哪个严重?
      绑架罪和故意杀人哪个严重?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相比故意杀人罪比较严重1、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