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定了合同违约了怎么处理

定了合同违约了怎么处理1、自救手段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解除合同,但可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中止履行合同,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2、司法救济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足反而于己不利。3、等待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二、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第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第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五、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如《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3)除承担违约责任,如《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防止有一方中途不履行预定,导致另一方受到严重的损失。合同签订一定不要随便的违约,如果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那么当事人可以违约,只要按照违约条款支付受害人就可以,合同金额越大,违约金也就越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十级伤残有残疾证吗?残疾证跟工伤伤残证有区别吗?
      对于工伤方面我们您肯定都是非常的关心的,工伤我们您都知道严重的时候甚至可能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对于十级伤残我们都感觉非常可怕,我们国家......


·离婚写监护权好还是抚养权好?
      离婚写监护权好还是抚养权好?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


·不服民事诉讼判决反诉需要哪些条件
      反诉的提出,其条件除与本诉的要求一致外,还需要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


·左髌骨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
      左髌骨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工伤职工髌骨骨折可以评定为九级或十级伤残。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导致髌骨骨折的,行内固定术的,可以评定为九......


·如何补交医疗保险费用
      如何补交医疗保险费用医疗保险断交当然后可以补缴,但是不强制。从原单位辞职,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


·卖房个税是怎么算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公民在卖房的时候需要协助买方那个办理相应的房产过户手续,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中对于卖方而言就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不管在什么时候,国家其实都是非常注重我国的高新技术发展的。我国在某些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实际上已经处于......


·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包括什么
      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包括什么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


·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赠与合同能撤销吗?1、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


·引发房产纠纷以后,如果我们普通公民面对的是开发商的话,要为自
      引发房产纠纷以后,如果我们普通公民面对的是开发商的话,要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不管是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是诉讼的方式解决,基本上都需要在专业的......


·离婚时哪些条件可以净身出户
      离婚时哪些条件可以净身出户?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