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明确违约金三倍合法吗?

合同明确违约金三倍合法吗?合同违约金的具体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约定三倍属于实际损失30%以内的,则是合法的,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二、《合同法》规定《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对于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应当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认定,双方如果可以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在后期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进行赔偿处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起诉由法院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之规定,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_......


·工程意向协议书纠纷范本
      工程意向协议书纠纷范本工程意向协议书纠纷协议书范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


·刑事传唤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传唤最长时间是多久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


·工伤鉴定10级应赔多少?
      员工发生工伤,如果影响到劳动能力,应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一共可分为十个等级,第十级为最轻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工伤伤残等......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具体是什么?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具体是什么?一、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问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


·拒执罪立案侦查程序怎样办理的
      一、拒执罪立案侦查程序怎样办理的(一)人民法院对需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刑事责任人员线索......


·不服价格欺诈处罚怎么应对
      不服价格欺诈处罚怎么应对?不服价格欺诈处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车祸如何赔偿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


·逮捕后关拘留所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逮捕后关拘留所时间最长是多久?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


·出版合同未签署日期有效吗?
      出版合同未签署日期有效吗?一、出版合同未签署日期有效吗?有效。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我国《民法典》......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公司并购财务问题应该注意的问题:1、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