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年产权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20年产权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20年产权补偿标准规定是如果存在着拆迁的话,那么是可以按照房屋的面积大小来进行补偿标准的确定的,赔偿标准一般由当地政府制订,被征收人不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提高。对于违法建筑法律是有规定不予赔偿,而且也是政府惯用的伎俩,但并不是说没有产权证就一定是违法建筑。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二、法律规定是什么?《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产权的问题,最常见的就是关于时间方面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在住宅类型的产权是70年的时间,所以时间是足够长的,但是有一些产权可能时间没有这么长,那么到期之后,如果没有一个拆迁的话,依然是可以享受到拆迁方面的权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增加抚养费
      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先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等。但日后因为一些客观情形的变化,如子女生活学习需要,就需要适......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仲裁之后的劳动诉讼,都应该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否则相关机关......


·举报行政不作为的规定是怎样的?
      举报行政不作为的规定是怎样的?举报行政不作为的规定是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取保候审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比较多,但此时也不是说就无法解除婚姻关系了,只不过此时不能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但还可以选择诉讼方式。那按照法律中的......


·我国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我国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两种离婚的途径:(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


·期待利益的范围包含哪些
      期待利益的范围包含哪些一、期待利益的范围包含哪些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


·工伤残疾赔偿金计算的费用有哪些?
      工伤残疾赔偿金计算的费用有哪些?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条件......


·轻伤二级酌定不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轻伤二级酌定不起诉的规定是什么?一、轻伤二级酌定不起诉的规定是什么?轻伤二级酌定不起诉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


·邮寄送达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邮寄送达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一、邮寄送达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无定期劳动合同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定期劳动合同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在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与劳动者签订无定期劳动合同,而现实中往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