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单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

一般单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不是看谁提出离婚,而是看是否有严重伤害对方感情的事情,如果有,不管谁提出来,都有可能赔偿给钱。没有,即使自己提出离婚,也不要赔偿对方损失。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法定的过错事由,离婚时是不存在向对方赔偿的问题。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离婚时,被告有过错时候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过错主要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的、实施家庭暴力等几种情形,所以即使你提出离婚,只要没有上述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二、什么时候提出赔偿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不管是选择哪种方式都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提出离婚损害赔偿: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可以在离婚时提出,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提起诉讼。根据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登记后也是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赔偿的,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才可以。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就明确表示过不要离婚赔偿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2、如果选择起诉离婚(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离婚损害赔偿需要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婚姻法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离婚是普通的事情,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选择协议离婚,比较简单不用走繁琐的法律程序,随时都可以进行办理;只有在双方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起诉离婚,一般只要是财产分割的问题、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这个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情况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认罪悔罪书应该怎么写?
      交通肇事,就是行为人的驾驶行为违法了交通道路法规,违章驾驶的行为,并且导致了一些严重后果的,比如人受伤,车子毁损等情况的,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


·辞退肺结核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辞退肺结核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按照道路安全法的规定
      按照道路安全法的规定,人们驾驶小汽车必须要通过相应的考试,拿到驾驶证才行,这也是基本的常识性知识。可是有些人还没有拿到驾驶证,就开车上路,更......


·网络著作权间接侵权是什么
      我国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种,其中,著作权,也被称为版权,就是法律为了保护公民的文学艺术作品,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著作权是......


·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什么?
      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什么一、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


·企业拆迁可以获得补偿有哪些?
      企业拆迁可以获得补偿有哪些?企业拆迁在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企业拆迁是拆迁政策推行的一部分,我国近年来拆迁的范围很广,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但......


·刑事案被害人提请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被害人提请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多久?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判决书时开始计算,如果是一审判决的是五......


·房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的话,这肯定是购房公民不能够容忍的。大家
      房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的话,这肯定是购房公民不能够容忍的。您在生活当中不管购买什么商品,肯定对其质量都是有要求的,更不用说像房子这样的重大支出......


·试用期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试用期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来说,都会有一个试用期限,以此来方便对员工的考核,看到底适不适合这份工作。那么在劳动......


·强拆故意伤害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强拆故意伤害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1、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


·民事诉讼书范文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书范文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书范文是怎样的?民事诉讼请求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