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超过一个月工作有吗?

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超过一个月工作有吗?超过一个月工作是有赔偿的;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用人单位无故的不续签合同这种行为就应该要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超过一年支付一个月,未超过半年就要支付半个月,这都是需要用人单位来进行给予,所以,劳动合同是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起来遵守的这样才能保障各自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b2驾驶证扣分外地能年审吗?
      一、b2驾驶证扣分外地能年审吗?b2驾驶证扣分外地能年审,不过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


·离婚官司开庭前准备哪些材料?
      一、离婚官司开庭前准备哪些材料?1、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


·民事诉讼起诉到判决要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起诉到判决要多长时间?民事案件要在多长时间内结案一、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


·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5000万。我国(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1.《公司法》对股......


·刑事诉讼法一审制度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刑事案件其实不在少数,当警察抓到嫌犯,送至法院进行审判,会经历一系列的诉讼制度。公安机关提交证据,法院要将案件整理,并依照法律给予判决......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各地的补偿标准还不太确定,你的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你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无效房屋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该房屋有的房屋出卖人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


·一审没收监缓刑有机会吗
      有机会。虽然开庭当时没有收监,但判决时直接收监的情况也有,但比较少见。具体要看涉嫌的罪名,可能判处的刑罚,情节等,现实中能取保的,判处缓刑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会判多久?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会判多久?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会判多久?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多少?
      当事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时候,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进行。而在具体办理登记的过程中,除了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外,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更加关注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现代社中对个人信息的利用程度越来越高了,很多个人和单位窃取个人信息来获取利益,这样的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