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诈骗是法院起诉还是报警?

被诈骗是法院起诉还是报警?被诈骗后应该第一时间去报警而不是法院起诉,报警的具体流程具体如下:1、一旦发现自己被骗,首先保留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2、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到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科报案,并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等。3、紧急情况下马上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及时挂失存折或封存帐户。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不需要您知道特别确切的犯罪嫌疑人的信息,您的受骗事实能够得以证明,其余的刑侦科的人员会协助您调查。电信诈骗已发现上当受骗,可采取四项补救措施:1、立即拨打110报警(注意的是收集被诈骗的证据,然后去当地公安局报警处理)2、一旦汇款后发现自己被骗了,可在第一时间拨打银联专线请求帮助;3、看对方的账户是哪家银行的,然后用电话拨打该银行电话,输入你汇款的目标账号(骗子的账号),在提示输入密码时连续5次输入错误,这时该账号会自动锁定,时间是24小时,这宝贵的24小时将使对方无法将钱转移,避免损失扩大,也为警方破案提供时间;( 注意:协助公安局去银行冻结对方银行卡,防止对方转移该笔财产)4、为防止骗子用网上银行转账,可及时登录该银行的网上银行,登录时输入目标账号(骗子的账号),密码连续输错3次,该账号网银将被锁定24小时。除此之外,如果了解清楚相关信息,但是公安不予立案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诉请财产保全,冻结该银行开内容的存款,然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因为网络诈骗维权难,所以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避免损失的不可挽回。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被诈骗后的公民为了挽救自己的损失应该及时去报警,而不是盲目地去法院,一方面法院不一定会受理缺少证据和被告人信息的案子,而且会耽误受害人维权的进度,另一方面诈骗涉及金额较多且人员较多的话,就需要国家出面提出公诉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签发空头支票罚款及处罚的力度
      对签发空头支票罚款及处罚的力度一,什么是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怎样的?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怎样的?这几年随着国家金融政策的放开,全国各城市均开设了很多的小贷公司,因为小贷公司实行了部分的金融职能,因此在经营中......


·关于他项权益证有什么作用?
      他项权权益证就是他项权证,这个证书最大的用处就是在贷款的时候,通常关于贷款又关于他项权的就是房屋的他项权。那么关于他项权益证有什么作用?他项......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


·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回迁房进行交易买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
      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回迁房进行交易买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与商品房的转让是一样的,此时同样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转让手续,......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


·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购房协议书正本;......


·遗弃物的归属的先占规定有哪些
      遗弃物的归属的先占规定有哪些?抛弃是每个人在生活中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平常事,有时候能给与需要这个物品的人,但是更过时候要抛弃的物品是直接丢弃......


·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明?
      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明?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明??1、分床不分房在分床不分房的情况下,如果你已经想好了要离婚的话,那就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


·民事诉讼法合议制有什么规定?
      民事诉讼法合议制有什么规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有一些棘手的案件,由一名审判人员无法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细致的考核时,就需要多名审判人员对案件进行......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明示预期违约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违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违约方的自愿、肯定地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