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诈骗立案后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立案后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
  
  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其实,无论是合同诈骗还是其他的犯罪行为,公安都不可能在立案以后就马上逮捕嫌疑人的,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安机关得先对合同诈骗案进行调查,仅凭报案人的一面之词,公安都没有权利随便刑事拘留所谓的犯罪嫌疑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
      一、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


·什么情况下员工辞退不需要补偿?
      什么情况下员工辞退不需要补偿?一、什么情况下员工辞退不需要补偿?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劳动者的加班费不算工资吗
      劳动者的加班费不算工资吗一、劳动者的加班费不算工资吗加班费算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非法集资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们国家非法集资行为涉及到刑法当中的罪名,实际上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这些罪名在法律当......


·提请商标无效申请复审的时效是多久?
      提请商标无效申请复审的时效是多久?申请无效宣告的商标驳回复审在被驳回后十五日内提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者集体的手里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有资格进行楼盘的建设,简单的说就是获得许可证后才能进行......


·犯罪预备地包括哪些情况?
      犯罪预备地包括哪些情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


·专利侵权诉讼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专利侵权诉讼提交的材料是什么?一、专利侵权诉讼提交的材料是什么1、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专利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


·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房屋买卖是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尤其是随着
      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房屋买卖是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尤其是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房屋买卖更是习以为常,而在这其中所遇到的问题也相应显现出来,今......


·离婚前退聘礼还是离婚后退聘礼?
      离婚前退聘礼还是离婚后退聘礼?离婚前退聘礼还是离婚后退聘礼并没有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仅仅是按照当地习俗......


·还没有判刑可以关押吗,是合理的吗?
      一、还没有判刑可以关押吗,是合理的吗?还没有判刑可以关押,是合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后,要被羁押在看守所,直到法院判决移送监狱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