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男女结婚彩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男女结婚彩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所以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相对较小。《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可能较大。二、不退彩礼可以起诉媒人吗?不退彩礼可以起诉媒人也没用。1、如与媒人有民事纠纷,符合起诉条件的,即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条件,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2、媒人是为男女双方进行婚姻介绍的职业或者行为。媒人只提供双方中介服务,不对婚姻的成立承担责任。如媒人在婚姻介绍中侵害一方合法权益,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有些时候,男方家为了凑够钱给女方家彩礼,不得已只能去借钱来给付。对于男方在结婚之前借钱给女方作为结婚彩礼,这是男方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债务分摊。但是,如因婚前向亲友借款作为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不是重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并不一定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的......


·什么情况下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什么商标可以成文驰名商标
      什么情况下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什么商标可以成文驰名商标很多创业者都会疑问:为什么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呢?驰名商标对于很多需要宣传品牌的创业者来......


·车辆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车辆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1、不管什么情况下,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门并保存好现场,同时也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备......


·被限制减刑的种类具体是怎样的
      一、被限制减刑的种类具体是怎样的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


·女方起诉离婚如何辩护?
      女方起诉离婚如何辩护?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


·什么人能够行使代位权
      什么人能够行使代位权一、什么人能够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


·法定第一继承人是谁?
      通常只有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才需要严格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是不能继承遗产的。那么......


·民法遗失物的概念是什么?
      根据民通法则的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的应当及时返还给物主,若是不返还的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那么,您是否知道民法遗失物的概念是什么吗?按照相......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之后双方夫妻最大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在离婚之后双方之间会就财产分割签订协议,为了保证这份协议的法律性是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的,下......


·上海工伤认定下来退休以后有补偿吗?
      上海工伤认定下来退休以后有补偿吗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


·冒用公司名义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
      冒用公司名义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实际生活中,有一些在职员工,例如银行工作人员以公司名义与其他公司签署高息储蓄合同,到期后,银行工作人员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