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版权保护期限有多长

著作权版权保护期限有多长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二、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1、政府方面的保护: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2、各方面的监督: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对于各种网络行为进行查处,要按时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查,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查处提供链接服务搜索引擎网站的侵权行为要进行坚决抵 制和治理,这样网络环境就会好起来。3、规章制度的保障:还需要各地各级政府进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使我们的各个地方职能部门严厉进行盘查,对于进行私自牟利的企业做出应有的制度上的检查,做出严肃处理。查处未经许可擅传他人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这样会很有效果。4、作者自我保护:原创作者要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平时要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要及时的清理电脑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时要留下文章原创证明,这样在维护权利时候就会有理有据了。对版权的保护,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版权机构进行版权登记。 二是进行在线存证,而电子存证周期较长,一般需要20-30天,费用大概在几百左右。区块链存证费用就相对较低。但是需要有对应的司法机构对存证进行保障,例如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如果是企业自行做该项服务,可能会在起诉阶段被鉴定为证据司法效应不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但因为集资诈骗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所以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


·贷款担保人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贷款担保人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贷款担保人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是什么?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是什么?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


·民事执行程序中检察监督的原则有哪些
      民事执行程序中检察监督的原则有哪些在民事执行程序过程中,检察监督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与价值,也是民事执行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因此有效地开......


·《刑法》中规定诈骗罪多少条
      虽然《刑法》中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但其中常见的罪名,还不就是那么一些,其中就包括了交通肇事罪、盗窃罪、诈骗罪等等。针对不同的罪名,自然规定的......


·一、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有哪些区别?
      一、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有哪些区别?1、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


·二房东欠租金怎么处理?
      二房东欠租金怎么处理?二房东欠租金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的方式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在实际生活中,造成租客拖欠房租的原因有多种,房东......


·信用卡欠款被起诉后多久判刑?
      信用卡欠款被起诉后多久判刑?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


·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一、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


·对于故意持刀伤人能判吗?
      一、对于故意持刀伤人能判吗?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就是故意伤害罪。一经定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保密协议中的保密费怎么算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保密协议必须要约定保密费,但对于保密费的具体数额没有强行规定,因此保密费是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协商确定的。每个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