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立案范围,因此即使通过刑事案件可能也无法立案;但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则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对方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进行高消费等。二、老赖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老赖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但可能没有什么作用。因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由于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具体流程如下: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签订借条时也是需要将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写明,然后将借款的金额以及具体偿还日期都书写清楚,在规定的期限内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时,债权人也是可以要求债务人及时还款,当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法院有权利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拍卖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重伤不赔偿怎么判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在刑法第234条规定中,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轻者会被拘役或者管制,导致他人重伤的,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导致他......


·房屋居住权与产权有什么区别
      房屋居住权与产权有什么区别一、房屋居住权与产权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


·双方离婚能放弃探望权吗
      双方离婚能放弃探望权吗离婚后抚养权纠纷处理完毕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虽说需要定期每个月给予抚养费,但是自身是可以拥有孩子的探视权的,不过可能会......


·合作作品的版权归属于谁
      一,合作作品的版权归属于谁共同作品通常由合作者共同构思和确定编写提纲、分工写作、统一定稿,由于思想观点相互渗透,以致虽有写作分工,也无法确定......


·工伤认定书没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是受到工伤之后的员工必须要进行的鉴定程序,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进行工伤鉴定,而工伤鉴定书是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的必要材料。由此可见工伤......


·当事人未上诉可否申请再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未上诉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离职补偿金算年终奖吗
      不算。对离职补偿金的发放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对离职补偿金是不同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也有多种方式,员工自行提出或违反单位规章制......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罚
      在经济愈加的发达后,饮食养生成为人们最近关心的话题,而我国经常出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物给大众带来不小的影响,对于非法生产商的这种行为给社会带......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是什么
      行政处罚是一种与刑事处罚截然不同的处罚,一般是对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做出处罚,而在实际处罚的时候,如果具有特殊情节,那么也是可以对行为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