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子女不赡养老人遗产应该怎样分配?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遗产应该怎样分配?关于子女不赡养老人遗产如何分配,如果老人不留遗嘱的话还是可以按《民法典》获得遗产的,但是如果有其他子女举证不赡养的话,可以主张少分或不分给不赡养父母的。赡养与否与继承没有直接关系。如果被继承人虽然知道继承人不孝顺,但还是愿意让他继承,那别人也不能干涉。因此,能不能继承遗产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所谓遗弃被继承人是指有赡养能力、扶养能力的继承人,拒绝赡养或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被继承人。但是,继承人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遗弃人、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剥夺其继承权。可见,如果不属于前面所说的情形,不能以不赡养为由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子女不赡养老人遗产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父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3,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4,对于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综上所述,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丧偶儿媳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参与遗产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双方代理是什么意思?
      双方代理是什么意思?一、双方代理是什么意思双方代理又称同时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的情况,即一个人既作为卖方的代理人......


·批捕后取保候审还能办理吗?
      一、批捕后取保候审还能办理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能取保,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么?我们都可以购独立平房时不仅拥有房产证还拥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权限是永久性的,但是土地使用证则有规定期......


·父母都健在怎么立遗嘱?
      父母都健在怎么立遗嘱?父母都健在需要书写清楚具体的日期以及具体的分配的方式。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选择管辖法院一、民间借贷案件如何选择管辖法院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


·如何走离婚诉讼程序2023
      如何走离婚诉讼程序2023一、如何走离婚诉讼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


·他项权取证一般是由谁持有?
      他项权取证一般是由谁持有:房屋他项权证没有自己持有的,都是有他项权利人持有的,一般多由银行持有。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如果人们需要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会需要政府的批准和相应的登记制度,例如我们从事卫生、安全等方面......


·离婚后一方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一方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


·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指什么区别?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它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关系。在现实中,我们还会经常听到劳动关系这样的说法。劳务关系也是劳......


·商品房逾期交付有怎样的责任
      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般开发商会先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中就会对期房交付的时间有约定,除此之外也会涉及到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开发商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