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债务属于遗产吗?

法律规定债务属于遗产吗? ?债权属于遗产,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个人的消极财产,只要是合法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因此,债权属于遗产范围,债权并不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继承人继承债权后,取得债权人资格,债权到期后,可以凭债权凭证和继承相关的证据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从广义上来说,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个人的消极财产,只要是合法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应当先查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情况,包括债务。分割遗产时应当预留所负债务的份额,提前清偿或者提存;对于遗产分割前未发现的债务或者债权人未能及时主张的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分割后主张的,继承人应当从所继承的份额承担债务。 ?二、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根据《继承法》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因此,必须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共分开来。 ?在进行相关遗产继承的时候,首先要确定好相关债务债务是先用被继承人的相关遗产先行进行偿还,如果还剩下债务的话,那么就有法定继承人来进行分割,还剩有财产的话就有相关继承人进行协商分割。如果真对于财产分割有争议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来进行相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把出轨证据发到网上犯法吗
      把出轨证据发到网上犯法吗一、把出轨证据发到网上犯法吗?违法,一方将对方出轨的证据公布在网上,若是直接点名道姓并且提供照片等可能涉及侵犯隐私......


·保险诈骗罪定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保险诈骗罪定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保险诈骗罪定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保险诈骗罪定刑标准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数额巨大的按照5年以上......


·如何变更改离婚抚养权?
      如何变更改离婚抚养权?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


·在动迁中出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如何解决
      在动迁中出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如何解决一、在动迁中出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如何解决(一)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


·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
      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一、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死刑立即执行其实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


·无罪推定律师辩护的意义有哪些?
      无罪推定律师辩护的意义有哪些?一、无罪推定律师辩护的意义有哪些?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并没有引入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上只是规定了“未经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比例由谁定?
      在招标投标整个过程当中,其中涉及到一些法律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比如说在招标过程当中就存在着一个投标的保证金。这种投标保证金实际上就是利......


·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包含哪些
      买小产权房应该注意的问题有:1、注意合同的签订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因此需要通过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小产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维护合法权......


·签订的意向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看意向性合同里的具体内容。在司法实践中,意向合同很少产生民事纠纷,原因在于意向合同一般无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便发生诉讼纠纷,较难查找适当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营的酒店如何计算加班费?
      您都非常清楚的知道如果加班是肯定要给加班费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违反法律规定不给予劳动者加班费,同时您都想要了解一下加班费的计算......


·减少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
      减少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