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所有权后再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夫妻婚前财产该怎样做公证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综上所述,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达成协议的,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受理后,当事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受到损害的患者及其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那么......


·一、未婚男女登记结婚手续?
      一、未婚男女登记结婚手续有哪些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


·公司法人怎么规避责任风险?
      公司法人怎么规避责任风险?一、公司法人怎么规避责任风险?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


·显名股东购买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吗?
      显名股东购买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吗?显名股东是可以购买隐名股东的股权,只要在私下的时候就可以协商好,并且还要签订股东转让的协议,这样才能具有法律......


·法律规定宜兴醉驾车祸怎么判?
      法律规定宜兴醉驾车祸怎么判?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此而发生交通事故,构......


·怎么处理消极怠工的员工?
      劳动者到单位上班工作的,就应该严格按照单位的制度要求来工作,积极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任务。但现实中经常出现一些消极怠工的员工,对于单位来讲这肯定......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现在的中国,人们买房的脚步变得越来越快,因为现在的物价飞涨,房价也是跟着一直在涨,很多城市原先的房价还是......


·一、怀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怀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怀孕情况下是不准许离婚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的或者同意离婚,那么财产分割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民法典》于2021年1......


·货车超高怎么处罚
      1、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米以下的(含4.3米),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2、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米以下(含4.5米)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


·一、经营结构调整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经营结构调整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经营结构调整经济补偿金规定是根据《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不......


·过失犯罪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