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法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办理时,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已出具这类情况的实际证据。确定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时,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合法的解除这类合同。不用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和相应的定金损失,确保自身和签订这类合同对方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


·刑事案件民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民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标准的依据是什么?一级残疾1、级重度智力障碍。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


·故意伤害调解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调解法条的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调解法条的规定是刑法第30条规定了,因为民间纠纷所引发的一些比较轻微的故意伤害类型的案件,实际上经过双方的......


·缓刑要经过合议庭批准吗
      法官判缓刑需要合议庭批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法官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缓刑判决的,需要由合议庭进行评议,由合议庭作出判决,法官对判决进宣读。在被......


·商家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
      商家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超出限价规定的价格就可以举报,具体向物价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各地不一。对于这种不法行为,国家也制定一系列的打击政策。特别......


·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抚养权?
      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


·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
      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在异地丢失了身份证式可以补办的,补办的流程是: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对之前的债务需要承担吗?
      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对之前的债务需要承担吗?是否需要承担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1、股东转让公司全部股权时应充分披露公司对外债务,因此为保证受让股......


·认定行政复议机关标准是什么?
      认定行政复议机关标准是什么?一、认定行政复议机关标准是什么?认定行政复议机关标准有: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带什么证件?
      我们知道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时要求提供一定的材料,工作人员在审查之后才有可能颁发离婚证。但其实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也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