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资料?1、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1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2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二、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1、房屋评估:要想继承房产就必须先让评估公司对即将过户的房产进行恰当等的当地的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即将过户的房产在这个城市中的路段、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标定出最为确切的物业市值的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一定要提供房屋所有权的人的死亡的证明书、相应的机关会出示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也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核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要带的都是跟被继承人有关和房子有关的材料证明,包括医院判断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具的死亡证、被继承人有父母,有孩子,还有配偶,这些属于第一继承人,在当地户籍中有他们的情况记录,需打印备好,还有房产证、土地证,备齐了就可以去办办过户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怎么写?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怎么写?在我国,法人代表代表的是一种信任,是在其内部担任了一定的职位,可信度较高的一种人。国家法律规定,法人代表不同于法定......


·二手房交易的陷阱应该怎样防范
      二手房交易的陷阱应该怎样防范(一)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


·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一、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职工应获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保障公民在工伤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


·两个孩子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是否可以?
      两个孩子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是否可以?两个孩子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是可以的,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一般包括共同制、限定共同制、分别所有制,当事人可以选择。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


·债务纠纷请律师有什么用
      债务纠纷请律师有什么用债务纠纷律师一般有以下作用:1、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律师可以查询债务人的有关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查封,避免债务人转移......


·父母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
      父母离婚的其实并不能免除对自己亲生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而此时若家庭里面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话,在一方获得了抚养权之后,另一方就要实际支付抚养......


·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依据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依据条件是什么?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依据条件是什么?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2、......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就是需要对财产、债务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而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时候,讲究一定的分割方法,毕竟现在财产的类......


·证据不足不起诉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证据不足不起诉能否要求国家赔偿?如果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