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遗产继承过户什么手续?

一、遗产继承过户什么手续?
  
  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6、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三、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备注:老人去世后子女只能通过继承来对房产进行过户,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最好是尽快办理,过户后需要注意五年内出售该房子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提交遗嘱。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担任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是: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


·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如何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如何承担在我国,合伙企业是区别于公司的又一种组织形式。有的人会选择设立公司,有的人会选择成立合伙企业。我国的合伙......


·打架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打架也是平常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民事纠纷案件,当然,也有些被打者可以选择不通过公安机关的这一部门,而是直接选择了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


·肇事逃逸受害人死亡要怎么办
      肇事逃逸受害人死亡要怎么办一、肇事逃逸受害人死亡要怎么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也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


·离婚房子给孩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房子给孩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贷款,银行贷款需要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良好的征信信息或者产权清晰足值易变现的抵押物,如房产车......


·民事诉讼法证据倒置都有哪些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证据倒置都有哪些规定1、公司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


·监察委员会怎么逮捕犯罪人员?
      一、监察委员会怎么逮捕犯罪人员?、监察委不能直接逮捕,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1)有证据证明发......


·没到结婚年龄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没到结婚年龄可以领取结婚证吗?一、没到结婚年龄可以领取结婚证吗?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


·犯罪既遂条件都有什么?
      犯罪既遂条件都有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