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案件在开完庭交罚金会缓刑吗

案件在开完庭交罚金会缓刑吗可以从轻处理,但不一定是判缓刑。(1) 如果是罚金这主要看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如果危害不严重,可百以判缓刑也可以判实刑的。(2)缴纳罚金就成为衡量罪犯是否有悔罪表现的一个标准,在有能力缴纳罚金的情况下尽快上交罚金就表明有悔罪表现可以考虑判缓刑。(2)当然如果犯罪行为严重的不适用缓刑的缴纳罚金也判不了度缓刑,杀人更不可能应为缴纳罚金就判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专(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属",是收监,注意区分。二、缓刑期间犯罪的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1)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1年,最高不能超过5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2)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5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3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3)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缓刑人员在判决时,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生活。如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违法我国的法律规定办案机关立即对这类人员进行收监。对这类人员的违法情况进行判决,缓刑期间的刑罚也应一同进行处罚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怎么办?
      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怎么办?在行政复议期间,原始的特定管理操作仍然有效,并且不会停止执行原始的特定管理操作。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根据法律规定,高空坠物算不算违法?
      在现实生活中,违法行为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使得更多的民事主体的权益能得到保障,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约束性、惩罚性质的法律规范。这些规范都规定......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如果一个公司将同其它公司的业务关系转移到另外一家公司,那么相应的债权债务也要随之转让。这时候需要两家公司出具一份公......


·侵权行为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侵权行为法全文内容是什么第一条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侵害民......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


·婚后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很多情......


·税控盘忘反写清卡要交多少罚金?
      税控盘忘反写清卡要交多少罚金?一、税控盘忘反写清卡要交多少罚金?税控盘忘反写清卡不需要缴纳罚金。税控设备忘记抄税清卡是不会罚款的。忘记抄税......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一、不婚检可以领证吗?
      一、不婚检可以领证吗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由于交易产品属性的多样化,使得二手房买卖流程不同于......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1、拿到仲裁判决后,看看是否为终局判决。2、是终局的,可以去找公司要钱,公司拒绝给付,可去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