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退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检察退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检察退侦的法律规定是检察院将案件材料退回刑事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待补充侦查完毕,证据确实充分的,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二、具体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在现实生活中,对于补充侦查类型的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一般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这个阶段发现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证据不足等,但是补充侦查的次数是不能够超过两次,否则需要释放或者重新提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签订借条一般是由借款方开具的,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名,手印即可。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


·农村土地政策解读
      农村土地政策解读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虚开发票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虚开发票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公司租房要交哪些税
      公司租房要交哪些税(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


·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最高人民......


·最新军人离婚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公民是有离婚的自由的,这一点对于军人也不例外,只要军人同意,双方是可以写离婚申请书申请离婚的。那么您知道军人离婚申请书怎么写吗?下......


·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款有哪些一、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款有哪些《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


·法律是如何认定非法开矿罪的
      矿产是属于国家所有的资源,也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但是不少地方的一些利益团体为了个人利益,非法开矿,导致国家的利益受损和资源的浪费。国家对于非法......


·管辖权转移必须经过中院吗
      管辖权转移必须经过中院吗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


·挪用公款的定义是什么?
      挪用公款的定义是什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怎样进行电子证据收集,如何收集电子证据
      随着互联网络的逐渐普及,网络法律纠纷大量出现。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收集电子证据就至关重要。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怎样进行电子证据收集呢?下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