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条收款人没写是否有效?

借条收款人没写是否有效?借条收款人没写是有效,只要能够有证据证明收款人员,借条最标准的格式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人:(签字按手印)二、出具借条、欠条、收条要注意什么?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有:(一)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二)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在出具借条的时候,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必须要注意很多的事项,主要还是因为如果发生一些具体的法律纠纷的时候,可以利用这个借条来进行证据确定。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时候,也不至于会承担着较大的败诉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有没有继承权一、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有没有继承权?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也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纠纷的类型?
      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2023一、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合同纠纷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有不同的划分:(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二)口......


·离婚一审不离二审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一审不离二审离婚的依据是什么一、离婚一审不离二审离婚的依据是什么?一审不离二审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中华人民......


·专利侵权赔偿合同的数额如何计算?
      现实中很多人发现自己的专利被他人非法使用或者直接构成侵权的行为时都会优先选择与对方沟通,而对方为了避免被专利权人利用法律手段追究责任都会同意......


·现如今,很多人在租房或者买房的时候都是通过房地产中介进行的,
      现如今,很多人在租房或者买房的时候都是通过房地产中介进行的,而此时房地产中介起到一个居间的作用,也要对交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在房地产中介......


·对轻微肇事逃逸后有什么处罚?
      轻微肇事逃逸后有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再婚后继子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继承的情况下继子的继承权跟亲生的孩子是一样的;如果是遗嘱遗......


·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无效
      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无效银行在与个人或企业进行借款的时候也是会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的,当然,这个借款合同也是出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但需要注意,实践中......


·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进行合理的工资分配在协商的期限内,如果遇到工资协商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呢?通过协商无法处理就可以用......


·非法集资打条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是还是不法分子为了牟利为进行集资,而非法集资往往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此时受害人如果在掉入了集资的陷阱中是向......


·企业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办?
      企业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办?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不承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以下三种:1、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