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婚罪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重婚罪找不到被告怎么办?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如果重婚罪的对方失踪,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重婚罪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会采取侦查措施追逃犯罪嫌疑人。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重婚罪既可以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二、重婚罪的类型有哪些?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答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综上所述,配偶一方有重婚行为情节严重的话,构成犯罪,这样,作为受害人可以发起刑事自诉,当无法找到被告的情况下,通过自诉就无法进行。受害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请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调查。案件变为公诉案件后,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展开追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款单怎么写?借款怎么使用?
      借款单怎么写?借款怎么使用?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涉及到出差,因公购买物品的行为,我们需要提前向单位借款而填写单据,我们叫做借款单。那借款单怎......


·2023公民私藏枪支判几年?
      公民私藏枪支判几年公民私藏枪支的,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许多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由许多分项工程组成的,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建设方会组织验收人员对该工程的各项分部......


·临时工协议能签多久
      在生活中工作中,我们曾经签过许多的工作合同,每个合同都都不一样,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临时工协议能签多久?当事人对于临时工协议有没有一定的认识很......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后致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


·高空坠物侦测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危险无处不在。比如说最常见的一种危险就是高空坠物。高空坠物的话,容易导致人体受到损害。但是高空坠物,经常会发生纠纷,因为......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有什么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


·当事人该怎样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该怎样解除收养关系?一、怎样解除收养关系?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


·一、沈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如何收费?
      一、沈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如何收费?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


·职工医保住院有时间限制吗
      职工医保住院有时间限制吗?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保患者住院并没有时间规定,医保病人能否出院、何时出院,应该根据医保患者的病情需求来决......


·以找工作为名诈骗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以找工作为名诈骗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