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买期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手续?

一、买期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手续?1、查看预售证件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我国目前对商品房预售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房产公司预售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定证件,也是开发商资信状况的重要证明。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2、房屋的细节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同时合同中应当包含对于建筑以及装修质量的标准,绝对不能以口头形式进行约定,口头的内容要在合同中有具体文字的体现,否则以后没有兑现承诺也无法追究。为了避免后期发生不必要的争执,有的问题一定要确定好。3、约定房屋交付时间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交付了房款却不能入住,赔偿又耗时,对购房者来说是无益的。(1)约定时间及免责条件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即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2)免责条件不笼统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要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将“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责理由。4、约定付款时间如果是刚需购房者,最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约束。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二、购买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是什么?物业管理这是购买房子需要注意的,因为物业的管理质量和效率对于日后买主的生活有着极大的影响。合同中应有物业管理的服务条款及相关收费。户主开开心心的入住了以后才发现小区物业的不完善,面对已经入住的既成事实,为了享受到好的服务,许多购房者也只好交纳高额的管理费。为了不让户主吃哑巴亏,前期在买房的时候就应当对合同进行核对。在当代社会签订房屋相关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些具体的条款方面的问题,还有如果房屋是预售的,必须要查看预售的证件,否则没有权利进行预售,那么很有可能导致后面关于房屋买卖的时候发生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山西省量刑规范中量刑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为保障以人为本原则和保障罪犯们的基本权利,罪犯们被判刑时需要国家机关进行一系列专业和规范的量刑程序。为规范相关程序和制度,国家以及各个省市自......


·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化的社会,各类行政机构都遵循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原则。对于不法分子要进行相对应的行政处罚。基......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会有变化吗?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会有变化吗?《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对方卖房违约了怎么办?
      对方卖房违约了怎么办呢?应对卖房人毁约“借口“A借口一买房人违约在先对于指责买房人没有按时支付首付款等违约行为时,法官首先要查实,其次衡量这种......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一、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调解、诉......


·买卖合同未足额付定金毁约吗?
      买卖合同未足额付定金毁约吗?属于毁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


·如果犯人死不认罪怎么办?
      如果犯人死不认罪怎么办?一、如果犯人死不认罪怎么办?罪犯死不承认所犯罪行,但又有确凿证据证明犯罪,这种情况如何判,并有何规定?一切都以证据......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下提出的时间,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自然也就不会受理认定了,这对当事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同时对于受伤......


·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行政诉讼业务及行政非诉执行业务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


·行政诉讼撤诉裁定可以上诉吗
      1、行政案件撤诉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原告主动要求撤诉;另一种是原告经传唤,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参加法庭的审理,所以法院依法按照原告撤诉处理。撤诉裁......


·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从《劳动法》中的规定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周末加班的话,之后同时又安排了加班的员工进行调休的,那这样的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