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赠送的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赠送的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人写捐赠遗嘱的,老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捐赠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经老人签字或者见证人见证的,捐赠遗嘱就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遗嘱何时生效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遗嘱在生效后的两个月内,一旦遗嘱的 当事人没有放弃遗嘱的继承时,代表继承认继承遗嘱财产。一旦遗嘱继承产生纠纷的,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两年内进行诉讼办理,超过法律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遗产纠纷案件的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医护人员因为操作失误导致医疗过错发生,都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医院应该承担......


·民事案子涉嫌刑事犯罪的中止情况都有什么?
      民事案子涉嫌刑事犯罪的中止情况都有什么?一、民事案子涉嫌刑事犯罪的中止情况都有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怎么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怎么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权人在商标保护期限到期之前可以申请进行续展,而提出续展的申请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就是要书写一份商标续展注册申......


·股骨颈骨折工伤能获赔多少
      一提起工伤,想必大多劳动者并不会陌生。其实,工伤指的是我们在工作的过程因工作原因所遭遇的伤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我们遭遇到工伤,可以申请......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一、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


·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规定?起诉的条件起诉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行为,可能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和诉讼活动的进行。因此,起诉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近几年,各个城市都在加快发展的步伐,建设新的设施,必然要涉及到土地征收的问题。国家对于我国的土地征收有一系列的规定,各个地区......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投资者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
      现在很多人有了一定闲钱后,就会找一些项目进行投资。如今市场上投资项目很多,投资者不加以甄别的话,可能陷入非法集资陷阱。这种犯罪方式对社会的危......


·可否因孩子改姓而拒付抚养费?
      一、可否因孩子改姓而拒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条件,是看是不是你亲生的,而不是看他姓什么,不仅包括亲生的,还包括依法收养的,以及形成抚养教育......


·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有哪些?
      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