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产权到期后续签费用怎么计算的?

房屋产权到期后续签费用怎么计算的?
  
  一、房屋产权到期后续签费用怎么计算的?
  
  如果到期后是根据当地的评估价进行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的土地出让金是根据房子的评估价来计算的。
  
  土地的使用年限如下: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去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其他人,要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有婚姻关系,要出具婚姻证。
  
  2、房产证、土地证明材料。
  
  3、行政机构决定的书面材料,例如买卖合同、遗嘱证明、继承文件、房产赠与文件。
  
  4、竞拍招标方式获得房产,提供中标合同和招标书、拍卖确认书等。
  
  5、通过拆迁获得房产,提供政府发放的法律文件。
  
  6、房产和他人共同拥有的,需得到共同人的首肯,出具证明材料。
  
  三、房屋过户的流程如下是怎么样的?
  
  
  1、房屋过户直接由双方经手,不通过中介的方式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都要当场,如果双方当事人已婚,夫妻二人都要到场,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最后过户的证明文件上也要签上两人的名字。如果是法人购买私人房屋,还要提供法人营业,并且在后面签字加盖公章。
  
  2、携带上材料去房屋管理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填写表格,表格中重要的是存量合同,该合同的钱款要和买卖合同中的一致,要确认无误。
  
  3、房屋管理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并给出书面通知,通知上面写着交易需要交纳的税金数目和日期,在15天之内交纳税金。
  
  4、交纳税金之后,就可以去房屋管理登记中心领取过户证明,整个房屋过户就生效了。
  
  综合上面所说的,产权一般房产证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获得就是属于永久性的,而对于土地使用期限是有时间的限制,一般需要在到期前的一年而提出来续期,但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对于此费用给予的标准就要结合房子的总价来进行合理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两份合同合并诉讼可以吗
      两份合同合并诉讼可以吗?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


·一、退休有工伤残疾证的有什么待遇?
      一、退休有工伤残疾证的有什么待遇?工伤标准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


·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婚姻法》第21条规定:“
      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


·在我国购买色情东西违法吗
      其实我国关于性知识方面的教育是非常缺乏的,正是因为缺乏这种教育,导致人们对性知识不太了解,没有树立一个健康的性精神,才会有一些人通过各种各样......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


·一、夫妻间感情不和多久起诉离婚?
      一、夫妻间感情不和多久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想离婚,什么时候起诉都可以的。离婚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


·法定婚姻和事实婚姻同时存在算重婚吗?
      法定婚姻和事实婚姻同时存在算重婚吗?法定婚姻和事实婚姻同时存在的话是属于重婚的。因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


·禁止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好处?
      一、禁止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好处?禁止恶意抢注商标能够保障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是对劳动者劳动成果的最大尊重,也是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恶......


·一、未缴纳保险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一、未缴纳保险辞职可以随时走吗?未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可以随时辞职走人,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怎么可以降低抚养费,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减少?
      夫妻双方在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的,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抚养费确......


·出借人借款时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出借人借款时如何防范法律风险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如果借款人为公民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下同)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