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派出所传唤室是干什么的?

派出所传唤室的作用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容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二、传唤有几种情形?1、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可以依传传唤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一般根据规定视情可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行为人有违反治安行为嫌疑的,公安机关可以传唤,如果行为人拒绝传唤,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即强行带至公安机关;3、行为人有其他行政违法(除治安管理处罚法)嫌疑的,公安机关可以传唤,但不可强制传唤。犯罪嫌疑人经传唤不到案的法律后果是: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4、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配合被调查的义务;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1、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2、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4、根据以上规定,传唤不能适用于证人。目前,由于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证人不愿意作证的情况还存在。对此,执法部门应进行详细的法律宣传,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证人思想工作3、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四、传唤程序有哪些?(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综上所述,公民有配合被调查的义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进行,传唤是司法机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的目的是保证诉讼活动的进行,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上签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


·被人恐吓威胁了应该怎么样办
      可以立刻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对行为人作出处罚。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


·环境污染保险是我国比较特殊的一种责任险,因为现在环境问题是全
      环境污染保险是我国比较特殊的一种责任险,因为现在环境问题是全民关注的大问题,一旦发生污染环境的现象那么当事人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因为有时候当......


·一、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怎么赔?
      一、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


·工程施工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按照不同的工程类别,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的计算也有所不同。住宅楼、综合性大楼、商场、旅馆、医院、学校等民用建筑的取费标准一般占建筑工程费的2‰—......


·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一定要拘留吗
      不是必须要拘留,你有驾驶证的话,可以立即去补办出来然后去处理,最多只能按未随身携带驾照处理,罚款200元以下,一般是50元,记1分。如果按无证驾驶......


·非借款人本人签名有什么风险
      非借款人本人签名有什么风险一、非借款人本人签名有什么风险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


·刑法中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


·民法总则名誉权是第几条?
      民法总则名誉权是第几条?民法总则名誉权是第1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


·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都有什么?
      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都有什么?在生活当中很多的事情都是需要担保人的,担保人我们国家规定的情况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反担保的情况。对于反担保我......


·车损理赔条件和免赔须知
      车损理赔条件: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填写出险通知书,同时附合下列条件:(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2)属于保险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