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
  
  一、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
  
  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失性辞退并无行政拘留一项。
  
  对于受到法律追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该条仅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而,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行政拘留对员工履职有什么影响?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尽管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上述我们提到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也即员工被行政拘留后即使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停发工资。
  
  此外,如果因为员工被行政拘留,因而给公司带来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在承担举证责任后,员工也是有被因此辞退的可能。
  
  员工被行政拘留后即使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仍可停发工资。
  
  根据《意见》规定,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辞退员工,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其中在过失性辞退里面,若是员工构成犯罪,在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书生效后,用人单位才能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有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
      并非所有发生在道路上的事故都会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判断是否构成交通事故,需要结合法律中关于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确定,那究竟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退出方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退出方式有哪些二、有限合伙私募基金退出方式1、有限合伙基金通过投资目标公司IPO后退出合伙制基金投资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工龄5年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金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金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分析,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职工的,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


·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有哪些?
      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有哪些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有哪些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


·10级伤残算不算残疾人?
      一般不算残疾人。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


·立案侦查公民需要花钱吗?
      立案侦查公民需要花钱吗?一、立案侦查公民需要花钱吗?立案侦查公民是不需要花钱的,派出所不管是处理行政违法案件还是刑事违法案件都不允许收费......


·劳动关系中加班费是按底薪算吗
      劳动关系中加班费是按底薪算吗?加班费是否可以按底薪计算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如下: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并后减进行处罚吗?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并后减进行处罚吗?1、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是按先并后减来进行处罚的;先减后并就是在刑法没有执行完毕以前而又存在有新的罪行;同时......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多少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多少人监事会是公司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一些比较正规的大型企业,公司都设立的有监事会,并且监事会有自己的工作......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一、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交纳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那么您知道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