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地产开发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中国市场经济的龙头,而房地产开发涉及到很多方方面面的法律条款,一旦在开发过程中遇到转让问题,一定要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转让程序进行。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 房地产开发转让 程序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为了保护已经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要求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在办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30日内,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审核项目转让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已经签订的拆迁、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合同是否作了变更,相关的权利、义务是否已经转移;新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是否具备开发受让项目的条件;开发建设单位的名称,是否已经变更。上述各项均满足规定条件,转让行为有效。如有违反规定或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补办有关手续或者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并可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
  二、房地产开发转让中的注意事项
  备案应当提供的文件,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只提到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各地在制定具体办法时应当进一步明确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受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条件、拆迁的落实情况、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转让备案手续。未经备案或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安置补偿的,原安置补偿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环节之一,与被拆迁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转让之后能否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是政府部门审查房地产项目是否允许转让的重要指标。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在项目转让过程中或者转让后,因转让方、受让方互相推诿扯皮,使被拆迁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房地产开发转让要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转让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在签署项目转让合同中,需要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制定具体办法。因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并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或直接表现为一种可交易的财产,所以转让过程中的各种权利的总体转移相对复杂,建议您多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酒后驾驶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酒后驾驶处罚的规定是什么1.酒后驾驶酒后驾驶,一经发现,暂扣驾驶证的时间延长为六个月,而且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对于口头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口头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


·我们知道
      我们知道,工人是可敬的,因为他们有异于常人的忍耐能力,但是他们却常常觉得自己得不到社会认同,不过这样我们也不难理解的,我们也时常听到不少关于......


·2年诉讼时效中断怎么计算?
      2年诉讼时效中断怎么计算?诉讼时效中断之后的重新计算需要从诉讼时效的期间为开始进行重新计算。在行使诉讼时效时要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作为前提。从诉......


·一、重婚罪并生了孩子判几年?
      一、重婚罪并生了孩子判几年?涉嫌重婚罪的,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是什么?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是什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遗嘱代写人可以是亲人吗?
      遗嘱代写人可以是亲人吗?遗嘱代写人可以是亲人,符合我们国家代书遗嘱条件即可。一般来说,大部分人都是更乐意自己书写遗嘱,这样一方面有助于遗嘱内容......


·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
      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一、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具体的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如下所述:(一)侮辱侮辱是指......


·劳动合同法未签合同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法未签合同是否违法?劳动合同法未签合同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


·醉驾怎样免于刑事责任?
      一、醉驾怎样免于刑事责任?醉驾符合如下条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很多时候劳动者会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加班方面产生纠纷,尤其是在加
      很多时候劳动者会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加班方面产生纠纷,尤其是在加班费的计算、主张等方面。而此时劳动者是否加班就会成为处理问题的关键。那在我国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