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原告开庭时间有传票吗?

对于原告开庭时间有传票吗?原告开庭时是有传票的,一般传票上会写明开庭日期的,最少也得三天前送达。开庭传票上有开庭时间,看看上面的开庭时间便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立案后,要有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的时间、给予被告答辩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版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还要看个案及法院的排期情况而定。法律规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权有:电话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当然,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通常会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书面传票。二、传票的送达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2、留置送达,是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邮寄送达,是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5、转交送达,是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对于开庭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法院应当应当发放传票,并说明相关情况,原告和被告收到传票后,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配合司法机关进行审理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一、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遗产诉讼费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


·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一、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1、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起主要作用,自然人辅助犯罪的。如果单位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


·雇佣代驾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雇佣代驾责任应该由谁承担现代社会,代驾作为一种新的职业出现,人们有时会雇佣代驾。但是就我们所知,我国目前的法律针对“借用、出租、盗抢”等情形......


·支票是重要的结算方式之一,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等等,但是支票最
      支票是重要的结算方式之一,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等等,但是支票最重要的作用是支票可以兑现,那么支票兑现金是什么呢?我们为持票人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


·刑事案件自首怎么减刑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下;犯罪较轻的,可......


·山西阳泉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山西阳泉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


·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多少?
      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多少?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


·一、离婚财产分割契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契税的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


·司法鉴定所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随着法律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卫自己的权利,对有关结论不服时,会申请司法鉴定。到正规的司法鉴定所申请才会被法院或行政机关......


·申请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要求
      现如今,不管是办什么事情都是讲究一定程序的,而只有按照程序办事,才能比较顺利的将事情办下来。那么实践中,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话,此时申请......


·继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形成有继承权吗
      继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形成有继承权吗一、继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形成有继承权吗?继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