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生产安全事故重伤标准的鉴定依据是什么?

生产安全事故重伤标准的鉴定依据是什么
  
  一、生产安全事故重伤标准的鉴定依据是什么?
  
  1、肢体残废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动度小于10度;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五)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近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八)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分支、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2、容貌毁损
  
  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其他面部损毁的具体情形是:
  
  (一)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二)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三) 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3、丧失听觉
  
  (一)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二)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4、丧失视觉
  
  (一)损伤后,一眼盲;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第二十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5、功能丧失
  
  身体上各个部位在进行伤情鉴定的时候具体的参考依据是不一样的,关于重伤的标准只需要简单的做了解即可,轻伤还是重伤应该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机关会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罪造成的影响,确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强制加班怎么举报
      强制加班怎么举报1、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前往劳动部门或者拨打12333都可以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


·醉驾可不可以不吊销驾照
      醉驾可不可以不吊销驾照不可以,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


·高空坠物责任保险是什么
      高空坠物责任保险是什么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


·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一、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根据《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包括有哪些?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包括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取保候审到期后还会被起诉吗?
      取保候审到期后还会被起诉吗?一、取保候审到期后还会被起诉吗取保候审到期还会不会被起诉是难以判定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再起诉了,因为诉讼程序超过了......


·工伤鉴定单位委托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员工受了工伤之后先要进......


·拘留证落款时间规定是什么
      拘留证落款时间规定是什么拘留证落款时间规定是什么拘留证上的拘留时间必须要以被拘留的实际时间保持一致,拘留的落款时间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那一......


·一、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被批捕到判刑一般要多久?
      被批捕到判刑一般要多久?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如今,大多数的工作单位会根据该工作单位当前的具体情况进行人事调整,进行裁员。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能够获得该工作单位的经济补偿的。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