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作废和终止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作废和终止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力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二、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合同终止,是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对于合同作废和终止的相关情况认定,要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涉及到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的责任问题,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后需要宣布合同无效的,是可以对合同进行作废处理,并重新签订合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二审发回重审需多久结案
      审结时限是三个月,裁定时限是三十日,如果决定发回重审的,有原法庭组成合议庭。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


·构成商业诈骗罪怎么判刑
      在商业往来中,出现诈骗的情况其实也是蛮多的,往往涉及到的金额也比较大,因而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自然也比较多。这也就提醒各位在商业往来中,一定要......


·行政诉讼办案期限是多长
      行政诉讼办案期限是多长一、行政办案流程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


·离婚起诉书没有写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离婚起诉书没有写财产分割怎么办?离婚起诉状中没有写财产分割请求的,如果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3什么是缺席判决
      什么是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


·车辆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事故。若是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没有超
      车辆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事故。若是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没有超速没有违章、驾驶人证件齐全、车辆手续齐全等车辆当事人没有责任,那么发生事故了还用......


·抢劫罪批捕科没有逮捕是否可以
      一,抢劫罪批捕科没有逮捕是否可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不逮捕决定是错误的,可以请求进行复议,但需要将拘留人的人释放。......


·具体的人格权包括哪些2023
      具体的人格权包括哪些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一、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3)环保、卫生证明等。二、......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的伤只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的伤只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可以享受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工伤的认定有一个严格的过程,要符合各种期限、条件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