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法知情权在第几条有规定?

合同法知情权在第几条有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进行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有哪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作紧密相连的基本情况,也是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劳动者只有详细地了解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后,才能结合自身特点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除此以外,对于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内部的各种劳动纪律、规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等,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详细的说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有关知情权的认定处理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所以是需要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的,如果没有履行知情权,那么后期可能造成严重的矛盾纠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判几年
      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判几年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判几年?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


·民事诉讼一审审结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一审审结程序是什么?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怎么处理?
      一、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怎么处理?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的情形,一般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更有国外知名品牌......


·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多久?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没有具体规定。行政拘留,就是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到期后(比如5日或者10日等),即可释放。但最长一般为......


·构成骗购外汇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骗购外汇罪法院会如何量刑?一、构成骗购外汇罪法院会如何量刑?构成骗购外汇罪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规定
      交通事故的发生每每都会令人扼腕叹息,生命的逝去不但给受害人的家庭也给社会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各地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


·《民法典》140条关于意思表示的形式的规定
      《民法典》140条关于意思表示的形式的规定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40条关于意思表示的形式的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意思表示的形式......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有哪些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有哪些?日常生活中,有些人比较粗心大意,经常在公共场合遗失物品。从民法的角度看,遗失物品可以分为遗失物和遗忘物。虽然两者......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申请?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工伤赔偿。不过,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时限的,如果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工伤认定,......


·丈夫过世婆婆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
      丈夫过世婆婆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一、丈夫过世婆婆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位......


·劳动者的超时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但有些时候可能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其实也就是要求员工加班,这毕竟占用了员工休息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