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破产,企业只剩下空壳怎么办

申请破产,企业只剩下空壳怎么办 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申请破产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里所讲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企业法人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至,债权人要求清偿,但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无力清偿。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一破产原因的规定也是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主要的依据,因为这是破产构成的一般原因;同时辅之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申请破产的条件
  企业申请破产 , 首先必须具备破产资格 , 即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应当具备破产宣告的资格 。我国规定破产资格的法律即《企业破产法 (试行 )》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编《企 业 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我国破产制度在适用范围上采用的是法人破产原则 , 也就是说只有从事工商活动的企业法人有破产资格 , 从事工商活动的公民个人和个体户等就不具备破产资格。 只有企业法人才能宣布破产 , 不是法人的企业 、个体工商 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人合伙 、个人均不能被宣告破产 。
   三、当公司破产前把资产转移,成为空壳公司时怎么办
  公司破产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四十六条,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你整理的申请破产,企业只剩下空壳怎么办的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惑。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身边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朋友或者相关律师机构,也可以线上咨询的律师朋友们,会为你带来专业耐心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姻终止除离婚外还有哪种情形
      婚姻终止除离婚外还有哪种情形一、婚姻终止除离婚外还有哪种情形?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股东会可以选董事长么?
      股东会可以选董事长么?股东会不可以选董事长,董事长是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推举而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


·法律规定行政确认可诉吗 法律规定行政确认可诉吗?
      法律规定行政确认可诉吗法律规定行政确认可诉吗?可诉。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确认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还是可能构......


·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孩子归谁
      要看具体情形。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


·离婚后付抚养费多少钱?
      一、在离婚后付抚养费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一、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有这种公司的存在。但是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


·参加鉴定的人员是怎么构成的?
      参加鉴定的人员是怎么构成的?一、进入专家库的人员的条件?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的法律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河北河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间属于河北沧州市,近年来城镇化进程比较快,在这个过程中,不少村庄的土地被征用。政府征收土地后,会进行拍卖,然后在上面修建商品房等。农民承包......


·婚后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婚后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根据男女领取结婚证的时间点来划分,可以将夫妻财产分割为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多数情况下夫妻结婚之后一方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