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倒闭债务怎么办?

企业倒闭债务怎么办? 一、 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
   3 、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清查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有关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会计报告 ,整理会计档案,编造移交清册 。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请法院裁定后执行。然后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最后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二、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企业倒闭债务怎么办?由上文可知,企业破产财产清偿是有一定顺序的,在偿还债务之后,还会依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等一系列费用来清偿员工的补偿。要是对此您还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他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厂方不给去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厂方不给去做工伤认定怎么办工伤认定厂方不配合由厂方承担不利后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如果厂方不配合,工伤伤残鉴定时你个人可以直接去劳动局鉴......


·醉驾进了看守所都干什么?
      醉驾进了看守所都干什么?进所后,7点,11点,17点开饭,馍馍咸菜米汤,少量菜品。内有超市,可购买方便面等改善伙食,可看电视,下棋。每天能出来放风......


·认定劳动关系法院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伤就是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通过国家法来解决问题,一般按照相关法规属于工伤就要按照法规来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结束之后......


·一般砍伐证由谁申请办理
      一般砍伐证由谁申请办理申请人持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并经村、组、镇签出意见。林业站踏查山场,划号核查。4立方米以下到林业站办理。4立方米以上到林业......


·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伤者或者死者造成的伤害,而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属或其近亲属提出来的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设......


·2023补充侦查什么程序
      一、补充侦查什么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1、该阶段补充侦查的方式有两种。即人......


·抓到打麻将罚款怎么处理?
      抓到打麻将罚款怎么处理?打麻将纯粹娱乐是不会受到处罚的,除非参与赌钱,会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一、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


·帮助未遂成立帮助犯吗?
      帮助未遂成立帮助犯吗?帮助未遂成立帮助犯,至于如何进行处罚它是要根据是否造成后果来进行确定。构成犯罪的,对犯罪予以帮助的,一般构成共犯,即使是......


·仲裁关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仲裁关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进厂上班一天不上班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获得工资吗?
      进厂上班一天不上班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获得工资吗?劳动者做了一天不做了,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