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前科的人打人后果是什么

有前科的人打人后果是什么
  
  一、有前科的人打人后果是什么?
  
  一般的打架,没有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打架导致他人受轻伤、重伤或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话,那么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然后按照各自的量刑标准判刑。其中造成轻伤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二、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是怎么规定过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三、打架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总而言之,打人的后果主要取决于给被打者造成的影响,比如说被打者的伤情鉴定结果是轻微伤,不能因为当事人有前科,就直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可是有前科的话,在进行治安处罚的时候,会相对应的从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项目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项目投标流程是怎样的说起投标,其实就是满足发标人条件规定的,根据发标人的要求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项目开展竞标的行为。对项目进行投标肯......


·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原股东签字吗?
      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原股东签字吗?可以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是经过股权所有人允许。不是本人签字的股权转让,如果转让本人不进行追认或者签字人未征得股权所......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要补偿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居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对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家庭,当地计生部门会收取一笔社会抚养费。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保护人......


·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推动安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虽然已经从过去的农业向工业化转移,这也就意味着安徽省需要通过土地征收来为工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条件,征收农民的土地也......


·认缴的无力实缴怎么办
      对于没有进行实缴的股东此行为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并且有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这是触犯了刑法的规定,还会受到相关的法律......


·关于行政处罚的委托有哪些?
      关于行政处罚的委托有哪些?生活中,很多事情,没有上升到犯罪的程度,一般都是交由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但是行政机关执行的依据还是要有行政处......


·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内容是什么?
      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内容是什么?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一、试用期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有效吗?
      一、试用期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有效吗?试用期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立合同人: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鉴于......


·酒后驾驶标准及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酒后驾驶标准及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为了缓解压力的需要,人们有时会选择喝酒,确实,小酌可以怡情,但是醉酒会伤身,若此时仍开车到道路上行驶,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