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也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互负的债务应具有对价关系。该对价关系不强调客观上等值,只要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等值即可。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同时履行,所以,只有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一方当事人负有先履行的义务,就不由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管辖,而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原告向被告请求履行债务时,须自己已为履行或提出履行,否则,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不过,原告未履行的债务或未提出履行的债务,与被告所负的债务无对价关系时,被告仍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告的履行不适当时,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原告已为部分履行,依其情形,被告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时,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其债务。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已不可能时,则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达到,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应由合同解除制度解决。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综合上面所说的,同时履行抗辩的权利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处理,而且在抗辩的期间就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如果只存在有单方的债务那么此条款就不能进行适用,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支付单位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员工支付单位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在劳动合同履行......


·一、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于不动产,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除了当事人要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可......


·委托监护和协议监护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监护和协议监护的区别是什么?协议监护与委托监护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普通房产纠纷起诉后一般要6个月才能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如何认定诽谤罪
      如何认定诽谤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


·交强险有误工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交强险有误工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


·一般检察院批捕什么意思?
      一、一般检察院批捕什么意思?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


·2023年网络诈骗定义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定义是怎样的?网路诈骗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随着网络的发展,这种诈骗手段也在不断变化侦破其难度也在增加。对于网络诈骗,可能人们只是......


·一、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伤残等级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伤残等级是多少?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性质是什么?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性质是什么?股东派生诉讼是一种独特的事后救济责任机制。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赋予股东提起派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