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商业秘密罪民刑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民刑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2、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这主要是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包括:(1)研制开发成本,如花费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财力等;(2)现实利益损失,如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3)将来可得利益的合理预期。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3、未能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利润的,可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或者花费的的合理费用来确定。4、定额赔偿。定额赔偿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确定的赔偿额。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原告的损失和被告的获利均无法查明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侦办的过程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对企业进行赔偿,在取得企业谅解的情况下,虽然不可能被免于刑事处罚,但从轻处罚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嫌疑人不愿意主动赔偿的,企业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


·新刑法虚假诉讼罪的定义是什么?
      新刑法虚假诉讼罪的定义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


·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由谁执行
      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由谁执行现在是一种社区矫正制度,也就是所在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协同派出所执行的。相对宽松了许多。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吗犯罪嫌疑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应当教育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


·事实存在劳动关系的是什么意思?
      事实存在劳动关系的是什么意思?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


·赌博被批捕了在看守所拘留多少时间?
      一、赌博被批捕了在看守所拘留多少时间?一般十天左右,最长不超过3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又逃跑到外市县的,最长的......


·商标局抢注商标不诚信行为将如何遏制?
      商标局抢注商标不诚信行为将如何遏制?一是关口前移,从注册、异议等环节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从严从快审理大规模恶意抢注......


·举报童工需要哪些证据?
      说到雇佣童工是违法的行为的这件事,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吧,如果是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进行依法举报的,但是,您知道举报童工需要哪些证据吗......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


·各地高频率的工伤事故确实也反映了在用工安全的这方
      各地高频率的工伤事故确实也反映了在用工安全的这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大的监管漏洞的,企业不仅会因为工伤事故直接或者间接性的流失掉很多的订单,关键是......


·什么情形下外孙继承外婆房产?
      什么情形下外孙继承外婆房产?一、什么情形下外孙继承外婆房产?外孙一般来说没有资格继承外婆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婆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