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单方解除了要通知对方吗

合同单方解除了要通知对方吗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单方解除合同一定会解除吗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实践中,一方要解除合同,通常会通过书面的方式告知违约方合同解除,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但是,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表示该解约行为必然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一方在行使单方解约权的时候,只是他认为对方违约且该违约行为已达到可以解除合同的程度。如果对方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违约且不同意合同解除的,应起诉法院,通过法庭审理,最终判定是否有违约行为及是否构成合同解除。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合同解除异议方在起诉法院的时候,还应该注意提出异议的期限,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异议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异议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三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即丧失提出异议的权利,造成合同解除的后果。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继续发生法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不但对其中一方甚至双方有害无益,有时还会有碍于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只有允许有关当事人解除合同,或者赋予法院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权力,才会使局面改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5年劳动合同如果违约要赔偿吗?
      签订5年劳动合同如果违约要赔偿吗?无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能培训,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的协议......


·办理继承权公证准备资料有哪些
      办理继承权公证准备资料有哪些?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


·深圳保利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包括哪些?
      深圳市民买到商品房,拿到房屋钥匙,验房结束后,就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通常情况下,物业费是每年缴纳一次,那么,深圳保利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包括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36至39条有补偿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36至39条有补偿吗?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


·民间借贷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作的司机来说本身也是后悔不已。但是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再......


·出售个人信息牟利可以构成什么犯罪?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重视保护个人隐私,不能随意将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以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造成财产的损失。但金融、电信等机构获取个人......


·老人生前写的遗嘱存在哪些因素是无效的
      老人生前写的遗嘱存在哪些因素是无效的一、老人生前写的遗嘱存在哪些因素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一、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可以,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


·天津市医疗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天津市医疗纠纷律师费是多少?一、医疗纠纷诉讼中,律师是如何收费的?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