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一、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如下: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过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施工民法典律特征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之前必须要签订的,施工合同当中应当明确之处施工的质量,开始施工的时间,施工所需要的人员,人员的工资,施工所需要的成本等,因为今后工程出现任意纠纷都需要由施工合同来进行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范文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范文由于农村中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若需要进行租赁的话,此时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才行,当然,按照规定不同性......


·为支付彩礼生活困难,彩礼可以返还吗?
      为支付彩礼生活困难,彩礼可以返还吗?结婚支付彩礼是自古以来流传的一种婚礼风俗,每个地方的彩礼习俗都有所不同,彩礼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古代彩礼......


·河南三才司法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生活中当有官司需要时我们所提供的材料需要鉴别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要鉴别所需事物的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当生活中遇到棘手的问题时,我们......


·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点
      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点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工资支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企业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而关于工资的支付,分为了支付流程与支付条件。那到底企业工资支付的流......


·四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标准是什么
      多车追尾需要看具体案情。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


·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
      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注册号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称住所邮政编......


·在生活当中,如果我国交警查出有司机存在醉驾这种情况的话,除了
      在生活当中,如果我国交警查出有司机存在醉驾这种情况的话,除了会对司机进行刑拘或者罚款以外,另外对司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考驾照的话也会受到影响......


·怀孕期间休假未发放工资吗
      怀孕期间休假未发放工资吗?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


·精神病患者杀人监护人有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杀人监护人有责任吗?一、精神病患者杀人监护人有责任吗?精神病患者杀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为精神病......


·车险骗保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保险诈骗金额个人在1万元以上的就会被判刑。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