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一、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明确合同的签订地点,有两个作用:
  
  1、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有利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查明与签订地点相关联的事实情况。有利于查明案情;
  
  2、有利于确定管辖地和管辖机构。所以,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的签订地点就是合同签订地,而且需要具体明确,需要明确到哪个市的哪个区,最好能把具体地址写清楚。
  
  二、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应怎样签订: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订约前的合同义务有哪些: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四、怎么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确保这类合同产生纠纷时,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履行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一旦一方违约的,应积极地赔偿另一方的合法损失,拒不赔偿的可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醉驾伤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的?
      一、醉驾伤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公司注册地址挂靠是什么意思?有哪些
      公司注册地址挂靠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注意事项?对于公司筹备阶段的创业初期,您都会为公司的注册地址发愁过,现实是一个地段好价格合适的地址实在是少之......


·医疗事故有几种处理方式
      医疗事故有几种处理方式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


·诈骗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久?
      诈骗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久?诈骗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7个月零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


·销赃3000元是什么罪
      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


·公司董事辞职需哪些程序?
      公司董事辞职需哪些程序?首先要看公司章程里对此类变更是如何约定的,董事会成员变更时需保持与章程规定一致。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股东会开会作出决议......


·未婚子女抚养协议签了对孩子好吗?
      未婚子女抚养协议签了对孩子好吗?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年轻人未婚生子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双方之后没能如期办理结婚手续,而选择分手,则应该明确孩子......


·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
      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一、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的使用权的变更吗?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的作品使用权变更。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


·新的民法总则法人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新的民法总则法人分类是怎么规定的?您都知道民法典出台之后对原来的民法典做出了很多的修改,并且也是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的,关于新的民法典法人分......


·公司法不得监事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在设立之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有能力的主体,来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以及监事等等,为了防止职权滥用权利,也为了防止某民事主......


·国企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是什么
      我国与很多性质的企业,占据非常之多。在工商局备案中的企业数以万计,小到3人公司,大到上万人企业规模。很多人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小有规模成立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