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遗失物的合同有效么?
一、买卖遗失物的合同有效么?
买卖遗失物的合同是无效的,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拾得人要保管好拾得物,但是无权处置拾得物的,私自处置拾得物的合同应该认定为无效。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1)信守合同,不擅自毁约的约束力(本文称之为合同的成立效力);
(2)履行合同,不违约的约束力(本文称之为合同的履行效力)。这两层涵义相互联系,统一于有效合同之中,同时存在于合同有效状态之下。后者以前者为前提,当事人失去任一约束,都不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同时,这两方面的约束力又有区别的必要,并非同时存在于任一合同效力状态之下。在合同无效的状态下,二者均不存在;在合同未生效的状态下,二者产生分离,只存在合同的成立效力,没有合同的履行效力。合同效力涵义的这种二重性不仅是合同本身的内在要求,也符合国家法律的价值要求。一方面,合同行为过程本身就包括缔结合同与履行合同两个密切联系又相互独立的阶段,并且各阶段的信用要求不同。合同订立过程中,要求当事人言之属实,不欺骗对方,善意地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要求信守诺言,不随意反言;在合同履行阶段,要求当事人有言必行,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与合同约定,可见合同成立约束力内容与合同履行的约束力内容不同。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拾得遗失物的处理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解释】本条是关于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的规定。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也有此立法例。例如,遗失物法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了拾得物的处置:将物件提交给警察署长后,警察署长应将其返还给应接受返还者。如应受返还者的姓名或居所不明,应依命令所定进行公告。
有关单位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无人认领的,上缴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或者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上缴国库。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在当代社会捡到他人所拥有的物品,那么应当要尽到一个保管人的保管的义务,对于他人的物品是没有所有权的,因此对于捡到的物品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对于进行买卖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是一种无效的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婚生子女如何向男方索要抚养费
一、非婚生子女如何向男方索要抚养费直接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随之而来的......
·电动车撞到小车最多赔多少钱?
需要按照小车维修和其他的具体损失来进行赔偿,既然是全责就是说这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电瓶车方负责赔付,拒绝处理可能会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如......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买保险等于买保障,而买全险可以让自己更加放心。但全险是否代表出现事故后,保险公司就全权负责帮你搞定,其实不是的。......
·福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前两章
福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前两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一、关于老人遗产共同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关于老人遗产共同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老人留下来的遗产,如果之前有立过遗嘱的话,按照遗嘱上面的条款进行分配。如果老人生前对财产未作安排的......
·货物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是什么?
货物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是什么1、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自身的过错行为给铁路运输企业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2、铁路运输企业对......
·肇事逃逸怎么判
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害怕受到法律的惩处,驾车或将车辆遗弃后自行逃离事故发生现场的行为......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辞退员工要赔偿3倍吗?
辞退员工要赔偿3倍吗?辞退员工不要赔偿3倍,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违法犯罪的赔偿金应当是补偿金的两倍不是三倍。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