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一)适当履行原则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3、履行期限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履行合同,债务人不得迟延履行,债权人不得迟延受领;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时间,则双方当事人可随时提出或要求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二)协作履行原则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仅是债务人一方的事情,债务人实施给付,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受领给付,才能达到合同目的。由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债务人比债权人更多地应受诚实信用、适当履行等原则的约束,协作履行往往是对债权人的要求。协作履行原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协作履行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2、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创造必要条件、提供方便。3、债务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三)经济合理原则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交易主体都是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因此,如何以最少的履约成本完成交易过程,一直都是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目标。由此,交易主体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遵守经济合理原则是必然的要求。该原则一直为我国的立法所认可。其实书面合同履行的原则大体都是一样的,签完合同以后也要双方当事人互相配合才能达到合同预期的目的。如果签完合同后遇到什么问题不沟通,一味的追求自身利益,却忽略了对方的合法利益,合同履行就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诈骗二千万能判几年
      诈骗二千万能判几年《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公务员能投资私募基金吗?
      公务员能投资私募基金吗?现在很多人都喜欢投资理财,而风险投资是投资理财中最受欢迎的方式之一,作为风险投资一种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面向投资资金......


·两法关于挪用资金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两法关于挪用资金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两法关于挪用资金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


·一、工伤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该注意什么?
      一、工伤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该注意什么?工伤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该注意: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我们一定要写清楚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固定资产建设股东会决议可以临时召开吗?
      一、固定资产建设股东会决议可以临时召开吗?固定资产建设股东会决议可以临时召开,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


·解除劳务协议的如何赔偿
      劳务协议解除不需要进行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着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


·“违法强拆”之救济
      人民法院对拆违涉及的行政侵权可以在三个环节发挥司法保护作用。  第一个环节,行政机关以当事人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互联网跟帖实名制的理由是什么?
      互联网跟帖实名制的理由是什么?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很多法规不再适用,故而国家相关立法机关会对旧的法规进行修改,若形式需要也会制定新的规定。互......


·合同解除违约金金需要交税吗?
      合同解除违约金需要交税吗?合同解除违约金是需要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


·试用期3天内被辞退有无工资
      试用期3天内被辞退有无工资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死刑如何执行
      现实中,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人,很多人都以为法官最后会判处死刑,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人是不适用死刑的。那究竟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