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见证人生效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见证人生效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没有认定见证人显然是无效的,另外对于见证人的认定也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三)由于遗嘱继 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 因而遗嘱无效(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 成的遗嘱无效(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 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打印遗嘱由于其特殊性,需要见证人对相关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如果不能认定其真实有效性,那么必须是无效的,另外对于打印件的出具是非常简单的,所以还需要由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时进行认定,避免出现遗嘱的效力不存在的情况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惠州平潭独石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惠州平潭独石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我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改革开放的先驱地之一,所以这一块的经济发展在我国一直以来就是名列前茅的,在珠......


·店铺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
      店铺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一、店铺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店铺被投诉商标侵权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是否确实已经侵权了他人的商标,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


·法律判决中吗?
      法律判决中吗,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从,有权进行起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工伤事故中,如果不服工伤认定,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行政复议。很多人......


·质权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是什么
      质权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是什么关于质权与抵押权竞存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


·法律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离婚?
      夫妻分居是对双方婚姻关系的不认可,这是一种感情破裂的表现。但夫妻分居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就此解除,这只能作为一个条件。法律规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


·醉酒驾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醉酒驾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


·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协议解除有哪几种?
      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协议解除有哪几种?一、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在一方出现合同违约条款中情形的时候另一方可以提出无责解除居间......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


·城中村改造给了拆迁补偿后,村里的宅基地、耕地还有补偿吗?
      1.拆迁补偿=宅基地房屋补偿+耕地及地上青苗补偿如果在和你协商了补偿方式,并且协议里有明确了将房屋宅基地征收补偿和耕地及地上青苗补偿统一到拆迁......


·一、如果刚结婚3个月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一、如果刚结婚3个月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需要准备的材料: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婚后共同财产的证据。诉至法院后,庭审前,办案法官会主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