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的特征?

著作权的特征有哪些2023
  
  一、著作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四)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二、著作权受到的限制有什么
  
  著作权的时间限制,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具体来说,时间限制是对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限制,而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时间限制。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内,著作权人享有相对完全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 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法律一般对物权的保护是无期限限制的,而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则有期限限制,一旦超过法定的保护期限,著作权将不予被保护。如我国《著作权法》对普通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若是属于法人作品的话,那么保护期限的起算点又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三个......


·行贿罪的办案单位是公安机关吗
      一、行贿罪的办案单位是公安机关吗?行贿罪的办案单位是公安机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检查制度,这一条例的实施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规范了劳动市场,对一些......


·7天无理由退货赔付条件有什么
      7天无理由退货赔付条件有什么一、7天无理由退货赔付条件1、买家提出赔付申请所指向的卖家已参加“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承诺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一、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


·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是附随义务吗
      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是附随义务吗附随义务,只要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比如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就可以强制......


·投资和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相关内容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时候要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您遇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会怎么处理呢?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相关法律又有哪些......


·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多久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工伤鉴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都是劳动者维权的一项重要司法手段。在通过工伤鉴定和劳动局能力鉴定以后,法院才可以更好的对劳......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钱可以处罚?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钱可以处罚?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


·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一年,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