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职五年劳动合同还用补吗?

离职五年劳动合同还用补吗?离职五年劳动合同不需要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三年以上了,用人单位可能没有了劳动者的相关资料,无法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需要和原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二、《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劳动者可能离职时间比较长。导致之前的劳动合同已经丢失了,那么关于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补的。但是如果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话,那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开具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


·行政处罚时间一般是多久?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对于违反行政管理法的违......


·对于男职工陪护假扣工资吗?
      对于男职工陪护假扣工资吗?男员工休护理假是有可能会被扣工资的,护理假是男人为护理生产配偶的特定假期,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判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


·债权人对于十年的借条怎样要账?
      债权人对于十年的借条怎样要账?可以根据借条直接起诉讨要,同时保全欠款人财产。也可以可以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于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


·高空坠物怎么保险赔偿?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现在房屋建筑越来越趋近于高层化。伴随着楼层的增高,高空坠物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非人为的物品从高空坠落,尤其是遇到飓风......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是最不公平的。从法律上来说,虽然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但是对于共同的小孩来说还是有着抚养的义务......


·没有抚养权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没有抚养权的子女有继承权吗一、没有抚养权的子女有继承权吗?有继承权,离婚跟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都不会影响到子女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