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铺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

商铺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一、房东在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没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延续租赁期限的,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约定,而超过租赁期限后仍实际使用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承租人应当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对于发生在合同订立期间的约定的权利义务仍然有效,对未来的没有约定的事项肯定无效。合同有效期,以及有效期终止的条件。
  是否有自动续签或者优先续签的条款。 对于合同争议如何解决的条款。 如果是合同即将到期,需要延长有效期,仍可能应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二、商铺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1、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出租房屋归第三方所有,你们可以继续依据这个合同继续租赁,这是民法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2、如果合同已经到期,则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东可以不再续签,并不用承担你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房屋归第三方,你们只有与第三方协商,让他把房屋出租给你们继续使用。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果还要续签,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如协商不一成,承租人应当搬离,并清理房屋,交还出租人。出租人有决定是否续签与否的权利。承租人只能与其协商处理续签事宜,无权强迫房东续签。续签应该与所有权人续签,也就是说没有过户前应该与房东续签,这样不存在风险,因为即便之后发生了所有权变动,你依然可以继续租赁,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落实到具体法条就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上的内容就是对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无补偿的一些回答。当然,签署合同意味着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是一件很是很严肃的事情,如果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想更好地维护好自身的利益,我们建议您在签署有关门面合同续签的时候先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挂靠公司合法吗?
      在我国挂靠公司合法吗?(一)挂靠公司是指依附于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一般理解为单位或个人利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资质,以挂靠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累计的吗
      是累计的。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的内容?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在我们的周边,您可以看到有不少,原先是好友但后由于借贷纠纷而俩人老死不相往来的例子。那么,为了避免个人借贷纠纷......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


·信用卡诈骗罚金怎么判?
      信用卡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存在,它是一种便捷的付款方式,但是人们往往只在意如何用它却忽略了如何保护自己的信用卡。信用卡诈骗的案件数不胜数,但还......


·用人单位违约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违约辞退员工如何赔偿?一、用人单位违约辞退员工如何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


·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融资渠道也是不断的变宽。融资的种类可以说是日渐增多,比如说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的兴起。可能大多数人对于互联网金融借贷的一......


·交强险垫付条件有哪些情形
      在我们的生活中,机动车交通事故常有发生,面对事故,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都受到了损失。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国家法律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性的保险制度......


·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债务人有多项债务无法清偿时,应当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债务。那么,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债务人无论是负债还是违约都......


·过节费是否需要扣个税?
      过节费是否需要扣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孩子的探视方式具体是什么
      孩子的探视方式具体是什么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