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是什么内容?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是什么内容?
  
  一、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二、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有什么权利
  
  (一)人身监护权
  
  (1)住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与此相同。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人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
  
  (4)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
  
  (二)财产监护权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
  
  对于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其指定监护的合法有效性还需要建立在遗嘱构成要件的合法有效上,如果遗嘱中存在违法的情况,或者遗嘱人受到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遗嘱,那么该指定监护行为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


·交通事故中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中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一、交通事故中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1、交......


·个人伤残鉴定程序
      个人伤残鉴定程序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受到了伤害,需要做伤残鉴定的,首先要向人力资源或者是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在发生工伤事故的30天内提出......


·没签劳动合同到什么部门投诉
      没签劳动合同到什么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


·不动产赠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赠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


·累犯可以适用缓刑吗,累犯是否适用缓刑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并且要是被......


·不能发生性行为者能不能与他人结婚
      有的人因为自身身体原因而不能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但这样就会对另一方造成影响,也是不利于夫妻婚后生活的。因此有的人就会认为不能发生性行为者是不可......


·自己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将到期的商标续展
      自己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将到期的商标续展一,自己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将到期的商标续展(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


·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需要什么
      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需要什么一、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需要什么分公司负责人是可以进行签订合同的,但是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还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的......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少是多久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少是多久?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4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


·工伤死亡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职员在受伤之后,是可以请求工伤认定的,一旦认定为工伤,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但是不少职员会由于工伤导致死亡,此时其家属,若没有经济能力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