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打印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打印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将在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民法典》打印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人。上述人员之所以不能作为见证人,是因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都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活动是受到限制的,不能参与比较复杂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活动和承担民事义务,他们作为见证人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是因为他们与立遗嘱人所立遗嘱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果他们在场,有可能影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立遗嘱人的自愿表达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由上述 人员出庭作证,很难保证他们证言的客观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利害关系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民法典》第1136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二、哪些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他们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等。他们虽然与遗嘱继承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但由于他们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财产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容易影响客观、全面地证明遗嘱事实。我们国家新的《民法典》将在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新的《民法典》当中对于打印遗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员在现场进行见证,就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当然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征信怎么查
      个人征信的查询方法有:1、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人民银行支行即可进行查询,一般两个工作日可出结果,网友可以选择自己到人民银行领取结果或者由银行将结......


·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多久
      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多久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要注意其时效问题,不要在过了相应的时效后才想起来处理争议,维护自......


·要是交通事故仅仅造成了轻微伤的话,那可以说是万幸。不过即使在
      要是交通事故仅仅造成了轻微伤的话,那可以说是万幸。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撞人的一方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的。那通常交通事故轻微伤赔......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新补充?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新补充?  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  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


·企业抵押担保法律风险有哪些
      企业抵押担保法律风险有哪些现在市面上的金融机构比较多,在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会出现因为资金暂时不足而向这些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情形,金......


·回迁房纠纷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回迁房纠纷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1)法律物权、事实物权的概念以及二者的关系。纠纷:回迁房的不动产登记尚未办理完毕,该房屋的物权是否设立?在现......


·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怎么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的方面的事情现在越来越多,因为我们国家现在为了发展自己就必须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这是我们都理解的,但是征地的话就意味着我们......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此时需要先满足《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才行,之后才是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


·离婚房屋产权变更费用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的,通常会涉及到房屋的分割,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归一方所有时,要进行产权的变更,也就是说完成房屋过户。离婚房屋产权变更的手续......


·二建已注销不给出库怎么解决
      具体方法是: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建委申诉或者法院起诉。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


·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算不算工伤?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十四条,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这种情况属于工伤。第十四条职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