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没有见证人的录象遗嘱是否有效?

民法典没有见证人的录象遗嘱是否有效?没有见证人的录像遗嘱是无效的,我国法律上对于视频遗嘱的有效要件有: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只有在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按照你的诉说,你的爷爷的那份录音遗嘱不应该是无效的。二、遗嘱见证人的要求(一)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二)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的有效性是建立在相关构成要件的合法有效基础上,对于见证人的范围也是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对于不在法定范围内的见证人,是不具备见证的法律效力的, 具体情况下应当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是什么?
      广州的房屋租赁市场一直发展欣欣向荣,无论是个人居住还是生产经营,而签订了租赁合同后需要进行备案登记,才能使得合同产生约定的效力,那么根据相关......


·夜晚噪音标准法规时间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


·结束婚姻关系中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结束婚姻关系中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夫妻分居一年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下面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收集相关资料......


·私募基金购买门槛是什么
      私募基金购买门槛是什么一、私募基金购买门槛是什么?监管层考虑到私募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状况设立了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


·邯郸土地使用到权限到期怎么办
      邯郸土地使用到权限到期怎么办可以说每个人都知道我国的土地的所有权只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说土地使用者如果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者......


·新刑法窝脏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窝赃罪是指那些明知道罪犯藏在什么地方,却谎报包庇甚至帮助罪犯逃走,这些都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我国的新刑法对窝赃罪的罪......


·人员扫黄拘留多久时间?
      一、人员扫黄拘留多久时间?因扫黄拘留的时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


·在我国被信用卡诈骗了怎么办?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去银行办理一些信用卡,因为在现代,我们经常会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结算等。但是最近几年来,信用卡经常会存在一些诈......


·抢夺罪条文有哪些,携带凶器抢夺如何认定?
      抢夺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对抢夺罪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你知道法律上有关抢夺罪的条文是怎样规定的吗,如果携带凶器抢夺又该如何认......


·哪些要素会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
      哪些要素会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


·申请欧盟专利是否有盖章
      申请欧盟专利是否有盖章通过电子申请的专利,这个就没有公章,申请受理后就能通过电子申请系统收到《受理通知书》。盖了章的受理通知书要通过电子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