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公证遗嘱需要多少钱?

申请公证遗嘱需要多少钱?(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的有效构成要件,只有遗嘱的相关要件齐全的,就可以具备法律效力,并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公证遗嘱的相关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技巧有哪些
      1、先了解案情,确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即找到被申请人。现在有些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一旦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就很难确定用人或用工单位。一般......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虽然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中国的人口分布不均匀,东南沿海分布的人口密集西北地区地广人稀,从而导致土地资源并不......


·工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特地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遭受的损失能够得到弥补。工伤保险包含在社保之中,......


·刑法上的缓刑是什么意思
      相信您多数人对缓刑不会感到陌生吧,一般法官在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做出判决的时候,如果符合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条件的话,则多半就会同时适用缓刑。但......


·司法鉴定复议流程是什么?
      司法鉴定复议流程是有一定的过程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进行。在如何进行司法鉴定复议相关问题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后,侦查......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罪,构成重......


·拘役与缓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拘役与缓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在我国,土地是可以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但无疑都是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其实除了出租给......


·企业名称被抢注商标该怎么办?
      企业名称被抢注商标该怎么办?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


·当事人拒不执行裁定判决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拒不执行裁定判决应该怎么办?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给付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混合担保与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
      混合担保与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一、混合担保与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混合共同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