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的类型有哪些,怎么划分的
1、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
特许经营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较早出现的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品牌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销权。特许者向被特许者提供技术、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及在规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对被特许经营形式的典型例子有汽车经销商、加油站及饮料罐装和销售等。目前在国际上,这种模式逐渐向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演化。
(2)“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它不仅要求加盟店经营总店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质量标准、经营方针等都要按照特许者规定的方式进行。被特许者缴纳加盟费和后即不断的权利金(特许权使用费),这些经费使特许者能够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广告、研究开发和后续支持。这种模式目前正在国内外快速发展。
2、特许双方的构成划分
特许经营按特许双方的构成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制造商和批发商。制造商建立的装瓶厂特许经营体系就属于这种类型。其具体方式是,制造商授权被特许者在制定地区使用特许者所提供原浆并装瓶出售,装瓶厂的工作就是使用制造商的糖浆生产饮料并装瓶,再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分销产品。可口可乐是典型的例子。
(2)制造商和零售商。汽车行业首先采用这种特许方式建立了特许经销网;在石油公司和加油站之间也有同样的特许加盟关系。它的许多特征同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有相似之处,并且越来越接近这种方式,汽车制造商指定分销商的方式已经成为经营模式的特许。
(3)批发商与零售商。这种类型的业务主要包括计算机商店、药店、超级市场和汽车维修业务。
(4)零售商与零售商。这种类型是典型的经营模式特许,代表企业是快餐店。
3.按授予特许权的方式划分
特许经营按授予特许权的方式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单位特许。单位特许是指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权利。特许者与加盟者直接签订特许合同,被特许者亲自参与店铺的运营,加盟者的经济实力普遍较弱。目前,在该类被特许者中,相当一部分是在自己原有网点的基础上加盟。单位特许适用于在较小的空间区域内发展特许网点。
优点:特许者直接控制加盟者;对加盟者的投资能力没有限制;没有区域独立;不会给特许者构成威胁。
缺点:网点发展速度慢;总部支持和管理加盟者的投入比较大;限制了有实力的被特许者的加盟。
(2)区域开发特许。区域开发特许是指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规定区域内、规定时间尅设规定对数量的加盟网点的权利。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由区域开发商投资、建立、拥有和经营加盟网点;该加盟者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开发商要位获得区域开发权交纳一笔费用;开发商要遵守开发计划。这种方式运用得最为普遍,适用于在一定区域(如一个地区、一个省乃至一个国家)发展特许网络。特许者与区域开发商首先签署开发合同,赋予开发商在规定区域、时间的开发权;当每个加盟网点达到特许者要求时,由特许者与开发商分别就每个网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优点:有助于开发商尽快实现规模效益;发挥开发商的投资开发能力。
缺点:在开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特许者无法发展新的加盟者;对开发商的控制力较小。
(3)二级特许。二级特许是指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二级特许者扮演着特许者的角色;二级特许者对特许者有相当的影响力;要支付数目可观的特许费;特许者与二级特许者签订授权合同;二级特许者与加盟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优点:扩张速度快;特许者没有管理每个加盟者的任务和相应的经济负担;二级特许者可根据当地市场特点改进特许经营体系。
缺点:把管理权和特许费的支配权交给了二级特许者;过分依赖二级特许者,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没有保证;特许收入分流。
(4)代理特许。代理特许是指特许代理商经特许者授权为特许者招募加盟者。特许代理商作为特许者的一个服务机构,代表特许者招募加盟者,为加盟者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它是开展跨国特许的主要方式之一。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特许者与特许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特许者与加盟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合同往往是跨国合同,必须了解和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代理商不构成特许经营合同的主体。
优点:扩张速度快;减少了特许者开发特许网络的费用支出;对特许权的销售有较强的控制力;能够对被特许者实施有效控制而不会过分依赖代理商;能够方便地中止特许经营合同;可以直接收取特许费。
缺点:特许者要对代理商的行为负责,要承担被加盟者起诉的风险;要承担汇率等其他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核名后股东变更可以吗?应该怎么办?
核名后股东变更可以吗?应该怎么办?一、公司股东变更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
·商业秘密到哪里去做鉴定
商业秘密到哪里去做鉴定一、商业秘密到哪里去做鉴定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是不需要鉴定的,所以没有鉴定机构。但国家科委有个......
·宁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都包括什么内容?
我们都应该知道,作为信息公开的标准,政府应该是实行的举措,那么涉及到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那么宁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都包括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规......
·三方协议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三方协议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三方协议没有具体的有效期,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一、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
·公司拖欠工资找什么部门
公司拖欠工资找什么部门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作为个人或者是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第三方担保平台,担保公司所担负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果是个人想要组建担保公司,......
·著作权的保护期多长时间
著作权的保护期多长时间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都有哪些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都有哪些呢?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
·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是必须要支付的,那您知道买卖二手房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吗?而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呢?针对这两......